点击数:925发布时间:2021-03-11
2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相关部分内容如下。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振兴发展
(五)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将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纳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经济区、城市群、都市圈相关规划并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革命老区与中心城市、城市群合作,共同探索生态、交通、产业、园区等多领域合作机制。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海陆丰革命老区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赣州、龙岩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好赣州、井冈山、梅州综合保税区和龙岩、梅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吉安申请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三明推动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引导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湘赣边区域协同发展。支持革命老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开放合作增强振兴发展活力。
三、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增强革命老区发展活力
(七)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支持革命老区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做大做强水果、蔬菜、茶叶等特色农林产业,支持发展沙县小吃等特色富民产业。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鼓励电商企业与革命老区共建农林全产业链加工、物流和交易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材料、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中国稀金谷”建设,研究中重稀土和钨资源收储政策。支持革命老区立足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和绿色生态资源,加快特色旅游产业发展,推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精品线路。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稀土、旅游等行业大数据中心,鼓励互联网企业在革命老区发展运营中心、呼叫中心等业务。
五、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十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在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对革命老区所在省份予以倾斜支持。探索制定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和奖惩激励办法。继续支持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对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研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革命老区产业转型升级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规定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对其他地区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转移的企业,按原所在地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重点企业上市融资。(来源:中国政府网)
《意见》全文链接如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2/20/content_5587874.htm
2月20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从以下方面细化审慎监管要求。
一是落实风险控制,要求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关键环节外包。二是明确三项定量指标,包括出资比例,即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集中度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限额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三是严控跨区域经营,明确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此外,进一步明确信托公司参照执行《办法》和《通知》的规定。(来源: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通知》全文链接如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67472&itemId=915&generaltype=0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相关部分内容如下。
一是强化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应当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行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等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与破产程序相衔接的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重整、和解的支持。对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破产案件,清算组作为管理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指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清算组成员参与破产案件。
五是加强重整企业融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有重整价值和可能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重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设立不良资产处置基金,参与企业重整。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不良资产处置基金等各类基金在破产程序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重整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来源:中国证券网)
《意见》全文链接如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102/t20210226_1268501.html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西省“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今年起,我省将开展为期三年的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力争每年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
我省将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坚持“项目为王”理念,聚焦重大优质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等重点投资领域,用三年时间形成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相协调、与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相融合的产业支撑体系、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公共服务支撑体系。2021至2023年,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每年力争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力争完成5000亿元以上,农业项目力争完成500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力争完成1500亿元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完成2000亿元以上,新基建项目力争完成500亿元以上,公共服务项目力争完成1000亿元以上。
为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我省将继续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每年组织开展1至2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每季度选择1个设区市(含赣江新区)开展项目现场观摩行动;项目谋划推进行动,结合“十四五”各类专项规划编制,谋划推进一批需国家层面审批的重大项目,实行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并切实加强与国家层面的汇报衔接,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积极争取国家预算内资金、专项债、企业债、国外优惠贷款、境外发债等资金支持。进一步健全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和保险资金作用,引导协调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来源:江西省政府网)
《实施方案》全文链接如下:
http://www.jiangxi.gov.cn/art/2021/2/18/art_4969_3192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