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举办新《公司法》背景下董监高责任专题培训,邀请到江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冯帆律师进行授课。江西金资公司全体高管、总监及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董监高共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过程中,冯帆重点围绕新《公司法》第八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进行讲解,授课内容丰富详实,观点清晰明确,以深入浅出的方式,融合宏观政策分析与权威条文解读等理论知识,涵盖企业合规经营、法律风险规避及防控等专业内容,并结合大量案例,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常见问题、实践观点与解决建议展开剖析,为参训人员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经营管理的核心人员,其依法履职是企业合规经营的根本。江西金资公司将以此次培训交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董监高人员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实操能力,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把相关风险防控举措融入公司章程、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中,构建起严密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为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筑牢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