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个人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业务发展,建立个贷不良资产多元合作生态圈,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招募致力于个贷不良资产领域合规清收且具有属地化资源和优势的处置服务机构,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要求
(一)处置服务机构准入要求
1.主体资格要求:处置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或独立公司法人。
2.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律师事务所设立资产≥10万元。
3.经营范围要求:(1)公司法人机构需包括下列中的一项:受银行或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催缴提醒服务、个人贷后管理及保全、信贷违约通知、银行卡通知提醒服务、信息咨询、商务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商账风险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进行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法律咨询、法律信息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等贷后清收类营业范围;(2)律师事务所需要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工作环境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清收处置所必需的基础设施、软硬件和作业工具。
5.催记和外联存储要求:机构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至少保存2年催收记录,且可供调阅查证。机构作业人员的电话均应装设录音系统,录音记录可供调阅查证。
6.内控制度要求:机构应建立电话催收流程、外访催收流程、投诉处理机制、员工管理等制度。
7.业绩要求:近3年有为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类机构提供过个贷不良资产服务经验和业绩,有银登中心挂牌转让的银行(信用卡、个人消费贷)清收业绩。
8.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未发生过因恶性清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并须提供相关承诺。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禁止准入范围
1.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的。
2.存在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
3.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出让个人信用类不良贷款资产包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4.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作为债权清收处置主体的情形。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信息登记表(附件);
2.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4.提供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在个人信用类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服务相关证明,提供合同(脱敏版)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5.企业征信报告。
6.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征信报告及身份证;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credit.acla.org.cn)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查询截图。
7.不存在恶性清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承诺函。
8.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附照片)。
9.提供电话催收流程、外访催收流程、投诉处理机制、员工管理等内控制度文件。
三、报名方式
第一批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0日,意向机构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wangzx@jxfamc.com,文件按照以下格式命名:xxx机构信息登记表、xxx机构营业执照、xxx机构征信报告等汇总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发送,邮件标题为“机构全称+个贷机构招募+电话”。请机构报名后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江西金资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通知机构进行面谈。
报名联系人:王经理18779161168、李经理18516698721。
四、其他
本公告在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本公告仅限于意向合作机构的招募,不构成招标邀约,具体合作项目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附件:信息登记表